加拿大枫华国际教育投资集团将专注于在加拿大上市

2013年4月16日

(BC省温哥华时间2013 年4月16日)CIBT 加拿大枫华国际教育投资集团(简称“CIBT”,美国纽约证交所 “NYSE MKT”及加拿大TSX证交所股票代号:MBA)宣布集团打算从美国纽约证交所(NYSE MKT)自愿退市, 并依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交易所法)自愿终止公司普通股在美国的登记。预计公司将在2013年5月6日 或前后停止在美国纽约证交所的普通股交易,并做退市处理。从美国市场退市后,公司的普通股仍可在多伦多证 券交易所(TSX)交易,美国股东也可继续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买卖其股份。在有合适的投资机会时,集团会考 虑将来在其他市场上市。

集团退市和注销其在美国登记的普通股的决定是自愿的。这项决定是基于,在2013年初,持有在美国登记的普 通股的股东在全球和美国少于300人。这一决定并不是因为集团不遵守美国纽约证交所(NYSE MKT)的规定或 不符合持续上市标准。

集团董事会成员考虑到在美国纽约证交所(NYSE MKT)和多伦多交易所(TSX)同时上市固然对集团发展有益, 但是自从2008年4月开始在美国上市后,集团在美国纽约证交所(NYSE MKT)的股票交易量非常有限。此外, 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登记、上市,合规成本和各项行政开支极大,在股票成交量不大的情况下,并未给集团 股东带来与成本相称的利益。为了达到注册要求,集团在时间和精力上也投入颇多。因此,董事会决定,继续在 美国纽约证交所(NYSE MKT)上市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在退市处理上,集团在2013年4月16通知美国纽约证交所(NYSE MKT)退市。并计划在2013年4月26日提 交表格25(Form 25 – Notification of Removal from Listing and/or Registration under Section 12(b)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以及表格15F(Form 15F – Certification of a Foreign Private Issuer’s Termination of Registration of a Class of Securities Under Section 12(g)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or its Termination of the Duty to File Reports Under Section 13(a) or Section 15(d)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提交表格15F将自愿终止集团普通股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并依据证券交易法规定终止报告义务。 集团预计,普通股在美国的登记将在表格15F提交90天后正式中止。

更多集团信息,请参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表格20-F的年度报告。

谨代表董事会全体成员

加拿大枫华国际教育投资集团

董事会副主席、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朱任重

Investor Relations Contact: 1-604-871-9909 Email: info@cibt.net

前瞻性声明:

本新闻稿包含有关加拿大枫华国际教育投资集团(CIBT)及其未来开发策略的前瞻性声明。前瞻性声明不属于历史事实。本 新闻的前瞻性声明,将受到各种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公司策略的实际结果与相应前瞻性声明 中预计,表述或隐含的信息不附。本声明基于集团管理层在发出本声明时的想法、意见及预期。CIBT将无义务发布任何管理 层有关本声明的想法,意见及预期的变化。

Neither the NYSE MKT-LLC nor the Toronto Stock Exchange accepts responsibility for the adequacy or accuracy of this news re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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